这是申报指南,不是新增评估门槛
应先确定活动依法需要安全评估,再用第三版准备和管理申报。材料格式正确不能弥补路径选错。指南延续2024年制度的适用范围及例外,不是把所有跨境传输都纳入评估。
主要操作性增补是专门的延期流程及附件5,同时简化首次申报表。本文对照了两版官方下载文件及其附件;下方政府网站托管的第三版副本与网信办下载文件逐字节一致。各矩阵为原创说明,不是可替代官方表格的申报文件。
第二版到第三版,具体变了什么
下表区分新增程序、模板调整及既有要求。两版都已采用线上系统,都保留关基运营者或不适合线上申报者的线下方式,首次申报材料也都是8类。不能把这些材料类别、线上申报或自然人去重统计一概写成2025年新增。
| 位置 | 已核实差异 | 准备材料时的影响 |
|---|---|---|
| 指南第二部分 | 第三版细化注册、新建项目、上传、进度查询及线上补正;第二版已经要求系统申报。 | 按当前流程操作,不应称为新设申报路径。 |
| 附件1与附件3 | 第二版申报书包含独立承诺书及申报表;第三版改用申报表,将承诺内容并入表内。 | 更新文件组织方式,不是取消真实、完整及材料时效责任。 |
| 附件2 | 授权委托书增加延期申请工作用途,不再只针对首次申报。 | 确认经办人授权事项与期限覆盖本次工作。 |
| 附件3说明 | 第二版说明中要求合并自然人范围一致的场景,该句未保留在第三版说明中。 | 使用新模板,但不能据此重复计数或隐瞒关联活动。两版都保留自然人去重统计字段。 |
| 附件4第二部分(二)4 | 出境链路说明进一步明确提供方、接收方网络系统的域名、网络地址及出境方式。 | 应将网络图、系统清单与报告对齐,不能只描述业务关系。 |
| 第三部分与附件5 | 第三版新增延期条件、材料、审核流程及专用表格;第二版有四份附件,无对应的专门延期章节。 | 以获批项目及实际运行记录准备延期申请,不是原封不动重交首次材料。 |
8类材料,共同描述同一项活动
附件1规定材料要求,但不能代替逐场景核对。下表将官方要求与本站的一致性检查建议并列;建议的负责方向和检查内容是工作辅助,不是额外官方表格或强制岗位。
| 材料 | 官方要求或用途 | 原创核对建议 |
|---|---|---|
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 | 影印件加盖公章。 | 核对系统、申报表及法律文件的主体名称与代码。 |
|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| 影印件加盖公章。 |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,先核对授权文件是否仍适用。 |
| 经办人身份证件 | 影印件加盖公章。 | 对应实际授权经办人,内部仅限办理人员访问。 |
|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| 使用附件2,选取对应的申报或延期用途。 | 核对签名、盖章、期限及不得转委托的约定。 |
|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表 | 使用附件3,以中文填写,并保留表内承诺。 | 活动、接收方及人数说明应与自评估一致。 |
| 与境外接收方的法律文件 | 显著标识出境相关条款,以中文版本为准;仅有非中文版时,应同时提交准确中文译本。 | 将范围、保存、再转移及事件责任对应到真实架构。 |
| 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报告 | 按附件4以中文撰写,自评估活动应在申报前3个月内完成。 | 说明问题、整改及结论理由,不只罗列制度名称。 |
|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| 提供与评估及后续要求相关的证明。 | 每项证据对应事实或控制要求,避免重复堆砌附件。 |
先准备证据,再定稿表格
第一步,形成有日期的场景清单,包括提供方、接收方、目的、字段、系统、访问方式、存储、期限及再转移。保留豁免与评估触发条件分析,各文件中的业务名称应一致。
第二步,在技术及合同设计仍可调整时完成自评估。附件4要求说明字段必要性、安全能力、接收方保障、法律责任、风险与整改。应说明当年去重出境人数并预测未来三年,两者期间不同,不能不作解释直接相加。
第三步,核对报告、附件3、法律文件与证明材料,再完成签章。承诺要求自评估在申报前3个月内完成且截至申报未发生重大变化,应检查真实完成时间与变化,不能只更新封面日期。有第三方参与的,按要求说明,处理者仍对报告负责。
各阶段有不同起算点
通常通过sjcj.cac.gov.cn线上申报。关基运营者及其他不适合线上申报者,仍经所在地省级网信办线下办理;附件1要求线下材料同步以光盘提交相应电子版。送件前应核对当前办理要求,本站不代登录或实际申报。
完备性查验不等于实质批准。提交、受理、补正和结果通知是不同状态,应共同保存回执、受理编号、上传版本与沟通记录,以便复核实际评估的事实。
| 阶段 | 期限与起算事件 | 不应误解为 |
|---|---|---|
| 首次申报完备性 | 省级网信办自提交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查验。 | 通过查验不代表出境获批。 |
| 受理 | 国家网信办自收到省级提交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。 | 不是从首次点击上传就开始计算这7天。 |
| 实质评估 | 《办法》第12条:通常自书面受理起45个工作日,复杂或补正情形可延长。 | 不能机械相加5+7+45,承诺必定上线日期。 |
| 复评申请 | 对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收到结果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评,指南规定复评结果为最终结论。 | 提出异议本身不改变既有结论。 |
| 延期审核 | 省级完备性查验5个工作日;国家网信办自收到省级申请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,复杂或补正可延长。 | 这是延期程序,不是首次申报的45天评估时钟。 |
延期需共同满足六项条件
2024年规定下评估结果通常有效3年。符合条件的可在到期前60个工作日内申请,仍需批准。证据准备应早于该窗口启动,提交申请本身不自动延长等待期间的有效期。
第三版第三部分规定下列累计条件,2026年7月问答再次确认。不涉及某类数据时,延期表设有“不涉及”选项,但不能据此新增原批准范围外的数据类别或活动。
| 条件 | 证据问题 | 边界 |
|---|---|---|
| 目的、范围等未变 | 未来活动是否仍对应原批准场景与目的? | 少量增长不能弥补目的改变。 |
| 处理者、接收方等未变 | 相关主体是否仍是原获批项目主体? | 同属集团不等于接收方未变。 |
| 个人信息人数增幅不超过20% | 将未来三年人数与原批准过去三年数量比较。 | 不能以历史实际出境量替代批准基数。 |
| 重要数据规模增幅不超过20% | 用一致的MB/GB/TB单位比较原批准与拟出境规模。 | 数据规模与人数是不同指标。 |
| 法律文件符合要求 | 对照《办法》第9条核对当前文件的责任义务。 | 签名未变不能独立证明条款合规。 |
| 合规运行且无重大事件 | 证明过去三年按结果通知书合规运行,且未发生重大数据安全事件。 | 不能仅用无证据的声明替代运行记录。 |
延期材料不是首次申报材料的复印件
指南列出五类延期材料: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、经办人身份证件影印件,前三项无变化可不重新提供;附件2授权委托书及附件5延期申请表。前三项的条件性免交不等于可以免交授权或申请表。
原线上项目通过系统内对应项目申请延期;原线下项目如本次可线上申请,使用延期入口并填写原受理编号。关基运营者及其他不适合者仍采用线下方式。开始前应找齐原通知书及受理编号。
附件5按场景询问链路、存储系统、数据中心及接收方用途,并允许说明变化;还需说明安全措施、接收方履责、运行、事件、处罚和监管调查整改。表格允许解释变化,不代表可以跳过重新申报条件,仍应依控制规则判断影响。
增幅计算的假设示例
以下只演示算术与判断边界,不是批准结论。增幅为“拟申请未来三年数量减原批准三年基数,再除以原批准基数”。即使不超过20%,仍须检查全部六项条件及原批准范围。
| 假设事实 | 计算 | 应记录的判断 |
|---|---|---|
| 原批准100万人,实际60万人,拟申请120万人 | (120万−100万)÷100万=20% | 仅符合数字上限,不能用实际60万作分母。 |
| 原批准100万人,拟申请1,200,001人 | 20.0001%,超过20% | 即使仅超1人也不符合该延期条件,应判断适当重新申报路径。 |
| 原批准重要数据500GB,拟申请600GB | (600−500)÷500=20% | 仅规模这一项符合,仍需核对分类、单位和其他条件。 |
| 增幅10%,但新增境外接收方 | 百分比不是完整测试。 | 不符合主体未变条件,不能称为可自动延期。 |
提交前先解决文件之间的不一致
假设申报表写客服用途,法律文件却写营销分析;报告写80万人但未区分期间,架构还漏掉境外远程访问系统。这些是实质不一致,应先修正事实及相关分析,再定稿文件,不能仅用一封说明信称其等同。
可建立带版本、日期、场景编号、负责人及数量依据的文件台账。这是本站建议的方法,不是指定官方台账。应跨附件3、附件4及法律文件核对接收方、字段、目的、权利保障、技术路径和期限。
格式应分别遵循官方模板:附件3和附件5要求固定16磅行距,附件4报告正文要求固定26磅,并各有中西文字体和A4设置。不要把网站视觉设计或英文研究模板直接套到申报文件。
获批后持续连接活动与证据
记录结果通知书的具体范围、条件、出具日及到期日。持续登记接收方、目的、类别、规模、存储、再转移及境外法律变化,判断是否触发重新评估。延期文件应来自日常运行记录,而不是到期前凭记忆拼凑。
本文提供实质变化对照,不逐格复制全部模板,不代申报,也不预测机关决定。实际申报使用官方中文表格;是否需要评估这一独立问题,可继续查看关联路径指南。
官方来源与修订
- 国家网信办2025年6月27日第三版发布通知及官方下载
- 第三版指南第一至三部分及附件1至5;湖南省政府副本与网信办下载文件一致
- 国家网信办第二版发布通知及第一份附件:第二、三部分与附件1至4
- 《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》第5至9条、第12至14条;不一致内容适用2024年规定
- 《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》第3至9条、第13条
- 国家网信办2026年7月出境问答,第2问关于延期的累计条件
: 取回并阅读两版完整官方DOCX后,替换原发布通知概述;新增附件具体变化、8类材料矩阵、分阶段时钟、全部延期条件、材料边界及原创示例。不复制或重新托管官方表格。
示例与工作表为本站原创研究辅助材料,并非官方表格或法律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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